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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质监局经执法查证:系企业故意行为,将依法对其从重处罚

类型:转贴 | 出处:互联网 | 发布时间:2013/4/27 8:47:56 | 人气: 15860

  本报讯 一个多星期前网友曝光的宁波牛奶“早产”事件,有了最新的调查结果。昨天中午,宁波市质监局官方微博通报了宁波牛奶集团“早产”案件目前进展情况。市质监局表示:宁波牛奶集团有限公司虚假标注产品生产日期违法行为系企业故意行为,将被依法从重处罚。

  4月17日,网友“乖乖猪911”于当天23时09分在宁波某论坛发出一则题为《大家看看,宁波牛奶生产日期打印,今天才2013.04.17》的帖子,第一张图片是一块红色的圆板,“18”字样是牛奶公司仓库日期的标志(仓库里的牛奶生产日期均被标为18日)。另外几张图片显示,宁波巴氏奶、涌优奶的生产日期标为4月18日,宁波酸奶的日期被分别标为4月19日、4月20日,红枣酸奶也被标了4月20日。

  市质监局18日获悉相关情况后,迅速组织执法人员到宁波牛奶集团进行执法检查。在现场市质监局执法人员查到宁波牛奶集团有限公司虚假标注产品生产日期违法行为后,当场对涉嫌的32280盒(杯、袋)乳制品和含乳饮料产品全部进行查封并立案。

  4月19日,市质监局对涉及并查封的26批次产品进行抽样,并委托宁波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进行实物质量检测。同时,按照法定程序,对宁波牛奶集团有限公司虚假标注产品生产日期违法行为展开进一步调查取证。

  昨天,宁波市质监局官方微博公布了调查进展。市质监局称,经抽样检测,此案涉及的26批次产品实物质量合格。同时经查证,宁波牛奶集团有限公司虚假标注产品生产日期违法行为系企业故意行为。市质监局表示,他们将依法从重进行处罚,目前正组织集体案审、向当事人履行处罚告知等法定程序,依法作出处罚决定并送达当事人后,市质监局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罚结果。

以上内容来自:宁波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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